爆炸性混合物分類、分級和分組
2022/10/7 12:13:20 點擊:
《電氣防火及火災監控》電子教材
第三節爆炸性混合物分類、分級和分組
一、爆炸性混合物的分類
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險性,是由它的爆炸極限、傳爆能力、引燃溫度和最小點燃電流決定的。根
據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險性并考慮實際生產過程的特點,一般是將爆炸混合物分為三類;
I類--礦井甲烷;
Ⅱ類--工業氣體(如工廠爆炸性氣體、蒸氣、薄霧) III 類--工業粉塵(如爆炸性粉塵、易燃纖維)
在分類的基礎上,各種爆炸性混合物是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和最小點燃電流分級,按引燃溫度分組,主要是為了配置相應的電氣設備,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分級分組
(一)按最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分級
最大安全試驗間隙是在標準試驗條件下,殼內所有濃度的被試驗氣體或蒸氣與空氣的混合物點
燃后,通過 25 mm 面均不能點燃殼外爆炸氣體混合物的外殼空腔兩部分之間的最大間隙。可見,安
全間隙的大小反映了爆炸氣體混合物的傳爆能力。間隙愈小,其傳爆能力就愈強;反之,間隙愈大其傳爆能力愈弱,危險性也愈小。爆炸氣體混合物,按其最大試驗安全間隙的大小分為IA、IB、 IIC 三級。
(二)按最小點燃電流(MIC)分級
最小點燃電流在溫度為 20-40 ℃,0.1 Mpa,電壓為 24 V,電感為 95 mH 的試驗條件下,采用 IEC 標準火花發生器對空氣電感組成的直流電路進行 3000 次火花發生試驗,能夠點燃最易點燃混合物的最小電流。
最易點燃混合物,是在常溫常壓下,需要最小引燃能量的混合物。
例如,甲烷最易點燃的混合物濃度為83+0.3%,最小引燃能量為 0.28 ml。氫氣濃度愈小,危險性就愈大。
(三)按引燃溫度分組
爆炸性混合物,不需要用明火即能引燃的最低的溫度稱為引燃溫度。引燃溫度愈低的物質愈容易引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的高低,分為T1、T1、T3、T4、T5、T6 六組。
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分級分組舉例如表62所示。
三、爆炸性粉塵混合物的分級分組
爆炸性粉塵混合物根據粉塵特性(導電或非導電)和引燃溫度的高低分為IA、UB二級,T11、 T12、T13 三組。
爆炸粉塵混合物分級分組舉例如表 6-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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